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9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鉴定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之间。
二、具体要求
1.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指的是页数,不是纸张数)。
2. 根据推荐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每校限推荐1项。
3. 2019年10月17日前将候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7份先报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进行初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获推荐资格的候选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11月5日。
4. 获推荐资格的候选项目须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经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教育部。
5.请拟申报老师于10月14日之前与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系人:郑雪宜
联系电话:85282445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附件2: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 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