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卢永根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11.03.2021  12:32

各学院:

2020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授予周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并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党员和干部向他们学习。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卢永根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华农党发〔2021〕1号)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定于近期面向全校学生招募卢永根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现将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要求

1.工作职责:在新生入学教育、入党启蒙、学生干部培训、党课团课等学习活动中负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最新重大会议精神的宣讲工作,尤其是卢永根先进事迹宣讲、卢永根办公旧址讲解工作;负责思创园来访接待和讲解工作等。

2.推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理论学习和宣讲工作;

(3)形象良好,亲和友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4)青马工程和学“”社学员、“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获奖学生将优先考虑。

3.聘用时间:聘用周期为一年。

4.推选人数:每个学院推选2名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可通过推荐或学生自荐等形式选出推荐对象,并于3月17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统一命名为“xx学院卢永根先进事迹宣讲团推选材料”;纸质版材料签名盖章后扫描,以图片形式同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无需另外报送。

联系人:党林夕、欧宝玲

电  话:020-85280086

附件:1.卢永根先进事迹宣讲团员推选表

        2.xx学院卢永根先进事迹宣讲团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