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江城:推行“1+1”办案模式

24.03.2015  17:20

  为进一步提高公诉部门办案质量与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矛盾,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对公诉部门实行“1+1”办案模式,先行先试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 

  一直以来,江城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数量是全市检察机关最多的,同时也面临着办案骨干流失、新招录人员经验不足、检察官队伍断层等困难,为此,江城区检察院经充分调研,实行“1+1”公诉办案模式,即从现有公诉人员中选出6名业务精湛的优秀检察官担任案件承办人,把经验不足的助理检察员、不具助理检察员资格人员、新招录人员等调配给案件承办人开展案件辅助工作,每名案件承办人配备一名辅助人员,从而形成主任检察官制的雏形。 

  在此办案模式下,案件承办人主要负责提审和审查案件,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并出庭支持公诉;辅助人员则负责受理案件,协助案件承办人提审、制作审查报告,完成法律文书的起草、校对、打印、盖章、装订、送达以及“案件管理系统”相关录入等事务性工作。此模式使案件承办人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审查案件,进一步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此模式也促进“一对一”的结对帮教,以老带新,有利于对辅助人员在思想上引导、作风上培养、工作上指点、经验上传承,为建设过硬的检察官后备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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