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市 优化发展环境——三论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

29.01.2015  11:02

  ●本报评论员

  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要统筹推进改革与法治,全面激活振兴发展新动力。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是结合梅州实际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纲领性文件。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意见》, 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在梅州的新实践,是我市加快振兴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当前,梅州正处于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交织,要趟过这片深水区,需要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需要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需要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些都要在推进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实现。

  推进依法治市,必须营造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核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遵循职能科学、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行政组织机构设置,科学界定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推进依法治市,必须营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有秉持依法经营、规范行事、有序竞争的生存法则,才能给那些守法行事、规矩办事、实力竞争的企业提供新机遇。要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利益,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剪除行政垄断、暗箱操作,让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要严肃整治不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增强软环境的吸引力,让梅州成为投资创业的一片热土。

  推进依法治市,必须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稳定压倒一切,平安和谐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我们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创建,通过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群众信法、靠法、学法、守法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深化“平安梅州”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达到善政良治的目标。

  推进依法治市,优化发展环境,是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任务。我们唯有把法治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