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28.12.2015  22:26

  近日,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各地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保障,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良性运作。要大力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硬软件建设,扎实推进以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公章、运作有规范、监督有制度、工作有台账、经费有保障、业绩有奖惩等“八有”为重点内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村务情况分析、监督工作报告、台账管理、事务公开、意见反馈、评议考核、培训教育等工作制度。二是健全监督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效率。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指导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保证其对村务和经济事务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评议权,并处理好独立行使监督权与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和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的关系。三是抓好培训教育,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综合素质。要把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纳入村级组织成员培训教育的计划,每年至少轮训一次。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把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作为监督的重心,提高其依法监督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四是加强宣传普及,营造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职责作用等,让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职权职责,深刻认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扩大村务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在2015年底前,必须将省财政补助欠发达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补贴发放到个人。在2016年6月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制定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指导标准、办公经费解决办法,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标准,落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场地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和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良性运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