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推进省市县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

27.09.2018  10:14

近日,省地名普查办向各市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完成地名普查数据库建设、推进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拓展地名信息服务、开展地名文化保护等工作,并结合广东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际,对加快信息化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区划地名数据体系作出部署。

加强区划地名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矢量数据为基础,抓紧完成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建设,包括地名管理、区划管理、界线管理、地名查询、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电子地图、系统管理等模块,建成后作为县级以上区划地名管理系统,要求各级重视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并与省政府正在推进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对接,全面推进区划地名管理信息化建设。

确保区划地名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要求各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地名普查办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抓紧完成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地名标准化处理和镇级行政区域界线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实做细入库数据核对,确保区划地名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探索建立区划地名数据更新维护长效机制,尽快推广应用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加快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区划地名数据体系。

高度重视加强区划地名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加强区划地名特别是地名管理,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对地名信息服务的需要,已成为各级地名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要求各市结合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及强化日常管理的需要,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加强机构和人员配置,编制好地名管理及标志设置等所需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