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推进第二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
12月15日,全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肇庆召开。会议部署了全省第二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第二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所在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生态公益林管理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参观了北岭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和星湖湿地生态建设情况,乳阳林业局、五华县、北岭山林场、广州白江湖森林公园和云浮飞马林场等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单位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会议强调,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单位务必要强化措施,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建成集保护、管理、建设、监测、科普、示范推广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探索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经营管理新模式、新路子,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提质增效。
据了解,自2013年我省启动实施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以来,全省已批准100个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方案。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
恢复及提升类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应突出林分质量提高
恢复提升类示范区应结合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或其他营造林项目建设,对示范区内一些森林植被受到破坏、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的林地,采取人工造林和补植套种等措施,发展具有特色的乡土阔叶或优良珍贵树种;对一些林分质量较差的天然次生林或者疏林地,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封育管护等措施,全面提升区内森林质量等级,进一步增强生态公益林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环境、防灾减灾、调节气候以及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功能。
保护管理类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应突出科技、信息化特色
保护管理类示范区应在区内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制度,通过建设先进的林区远程视频监控、专业管护队伍及装备或档案管理信息化等措施,对示范区内的生态公益林实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切实提高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水平。
经营利用类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应突出特色林下产业
对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生态资源较为丰富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在不影响原有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坚持“以林为主、保护第一,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适度发展珍贵树种及林药、林茶、林果、林菌和森林景观旅游观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每个示范区要突出1-2个主导产业,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林下经济生产区,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和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开辟林农增收的新渠道,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
森林生态文化类示范区建设应突出生态文化内涵
在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赋予森林文化、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珍稀物种文化等森林生态文化,与当地人文文化相融合,把示范区建成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林业科普教育基地。(省生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