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局多措并举保障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

09.07.2014  20:57

  中山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问题,多措并举规范现有83.1万只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行为。目前止,液化气瓶的“家底”基本摸清,共对312406瓶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进行报废注销处理,气瓶充装质量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一、善用气瓶管理系统,促进液化气瓶“摸底”核查工作。 细化气瓶管理系统的使用,对气瓶管理系统内的“登记气瓶总数”、“已办证气瓶总数”、“未办证气瓶总数”、“超期未检气瓶总数”、“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总数”等数据进行“摸底”核查。

   二、严抓气瓶报废工作,确保报废气瓶不再流通。 要求液化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全面核查须报废气瓶的存量,并针对须报废气瓶制定报废处理计划,按要求做好报废处理工作。要求每个月5日前必须将上个月的报废情况上报,组织巡查人员不定期对液化气瓶充装单位的气瓶报废情况进行抽查。

   三、推行气瓶条码管理,规范气瓶充装秩序。 车用气瓶条码管理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阶段,工业气瓶条码整个系统已经通过测试,待电子标签粘贴完毕方可正常投入使用,该局将推进液化石油气瓶的条码管理。

   四、宣传和检查相结合,规范气瓶充装行为。 将宣传和检查相结合:一方面,加强对液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气站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充装质量;另一方面,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使违规充装等违法行为无处躲藏,让企业不敢也不能违法。

   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每一个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每一名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内部培训,确保充装每一个气瓶都必须完善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每一批气源都必须都有据可寻,确保所有充装活动都必须按照《质保体系》操作。

(中山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