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税局多措并举力促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08.08.2014  18:39

 

  中山市国税局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等举措,不断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全市优惠减免户数及金额激增,有力扶持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2013年,中山市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有5444户,减免税额2759.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09户,减免税额增长99.64%。2014年上半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有12943户,减免税额3325.31万元,减免户数比整个2013年还要多7499户,减免税额多565.82万元。具体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发布以来,该局及时宣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中山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介绍和指引,在中山广播电视台接受采访、中山国税门户网站举办“在线访谈”,宣传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务求让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知晓政策,调动企业申请税收优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优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备案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了方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切实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山市国税局在2013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率先开通了小型微利企业“税企通”优惠备案功能,并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出通知,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直接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备案表,即可申请办理享受优惠,不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前台递交纸质表格。主管税务机关将在7个工作日内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优惠手续,并直接在网上通过“税企通”将办理意见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即可在2013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务机关服务纳税人水平。中山市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推行企业申请享受优惠、补办优惠、申请退(抵)税文书受理一站式服务,方便纳税人更便利快捷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编辑: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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