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3条措施扶持鼓励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

25.05.2014  11:40

  本报讯  (记者李跃  通讯员陈志海  陈飞)昨日,我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咨询活动启动仪式在嘉应学院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文出席并讲话。嘉应学院校长邱国锋、市关工委主任何正拔参加活动。

  记者了解到,我市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条件,特别是结合年初开展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专门出台了十三条措施扶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降低准入门槛,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允许“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人多照”等基础上,还专门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制订了两项政策,一是对开办公司个体户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二是对首次登记公司和个体经营户的大学生减免登记注册费。大学生自大学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实行免交登记费的优惠政策,自核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免交设立、变更登记费。

  丁文希望广大青年用自己的激情和热情,把青春和智慧汇入到建设美丽梅州的共同事业中。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大力弘扬创业文化,宣传创业典型,激励更多大学生开启创业理想、开展创业活动,让广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焕发出更加夺目的青春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