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试行)》

19.02.2016  18:51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是新时期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黄埔区采取五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一是召开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的老师就《意见》做辅导报告并组织进行讨论,对《意见》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学习。二是不断健全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摸查调研,掌握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总数,党员人数等基本情况,全面摸清区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和“依托民政、集中管理、多头推进”的工作思路,完善区党建管理体系。三、有效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立联合党支部,统一负责尚未成立党组织的所有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确保区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率先在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中设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四是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途径。以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联合党支部为基础,按照《意见》的精神和标准建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引导、督促和协助流动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鼓励推行“制度嵌入”,社会组织章程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职责权利,在制度化信任的基础上强化组织认同。五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探索“公推直选”的方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班子。按要求实行党务公开,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明确规范。与党校、高校合作开展社会组织党务工作培训,举办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