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提升中小学教师科研能力学术讲座专家的通知
粤教科办函[2018] 26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高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推进教学模式创新,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我厅拟举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学术讲座。为办好该学术讲座,使讲座内容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向各地各单位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具有高级职称,主持过2012-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点课题,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国内外教育科研现状和进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学基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有指导过中小学教师科研工作的经历,且取得较好成效。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四)愿意参加学术讲座的相关活动。
二、讲座内容
围绕提升中小学教师科研能力这个主题,主要开展中小学教师科研项目申报、项目立项后的研究以及科研成果提炼归纳和总结等方面内容的讲座。
三、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专家,须符合上述要求,同时在推荐表中注明主讲内容。可围绕主题自选讲座内容。
(二)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高校为单位集中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0位专家。
请各有关单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专家推荐表、修改补充意见和专家推荐一览表,统一汇总后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j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路东伟、黄黎露,联系电话:020-37628271,37627887。
附件:
3. 粤教科办函26号.pdf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