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医疗公益责任 呼唤制度支撑

02.02.2015  13:08

【茶座】

林德培

  近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服务领域群众感受最强烈的前十位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和研究,起草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称《计划》),针对群众就医感受最强烈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其中医院不得拒绝无力缴费危重患者一条尤为引人瞩目。

  当今社会,对一些家庭贫困的重症患者来说,高额的医药费往往成为他们住院治疗,或继续用药的“拦路虎”;还有一些突遭非疾病创伤的危重病人,也曾因为囊中羞涩无力缴费,医院拒绝救治而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导致发生不幸。除了上述的重症或危重者,一些普通病人被拒绝救治的情形也不时被媒体曝出,引发争议不断。

  医院拒治,显然是出于医院正常运作需要收费的考虑。客观地讲,医院乃经营性单位,并非福利机构,治病收钱理所当然。然而,人命关天,医院肩负着救死扶伤的职责和义务。《执业医师法》中明文规定,医生在面对“急危患者”和“突发事件”的两种情形下不得拒绝救治。因而,医生对那些特殊患者必须把救死扶伤放在首位。现在国家卫计委起草了《计划》,针对群众就医感受最强烈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其中明确医院不得拒绝无力缴费的危重患者这一条最为亮眼,应该点赞和大力支持。

  不可否认,眼下欠费问题严重已成为一些医院无法承受的负担。笔者并非鼓励人们看病不缴费,该交的、能交得起必须要交,并且应该主动缴纳。因此,要使医院 “不得拒治”具有更好的操作性,必须有相应的制度配套措施。一个基本的逻辑就是,无论是医德还是医责,都少不了保障基础和环境支撑。比如对那些有能力交费却逃费者如何追责?对交不起医药费用的危重患者,民政和社会救助机制怎样出手相助? 医院收费改革如何闯关降低或减免患者看病费用?如何用公共支付的办法建立和扩展疾病应急救助资金?有了这些制度设计,让人有章可循,才能既治病救人,又不至于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真正提升医疗公益责任,保障公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