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员谈药品提成“你懂的” 要求严查不合理用药
中新网太原9月4日电 (范丽芳)4日,山西省医改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太原举行。“虽然山西省83个试点县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切断药品与医院及医务人员扭曲的利益链,也没有改变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趋利行为,用句时髦话叫‘你懂的’。”谈到药品提成,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如此表述。
医生给患者多开药、增加不必要检查项目,这种开大处方的现象虽被国家明令禁止,但在医院仍不罕见。这一问题集中表现在“以药养医”和虚高药价“养”医生、药企、药商、药托。
事实上,山西省实施医改以来,要求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卫小春分析认为,该省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以1998年到2000年的成本为基数测算,但十年间,各项成本指数都有所上升,有些医疗价格甚至与成本倒挂。
据调查,骨折外固定架固定术,山西现行标准300元,而测算实际成本757元;三甲医院I级护理费仅9元/日,而患者外聘一名护理员,每天陪护费最少也要100元。
另一方面,目前山西三甲医院主治医师普通门诊诊查费仅为2.5元/次,副主任医师为5元/次,医生从事的是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现行标准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
“上述不合理的定价政策严重背离技术劳务价值,导致医疗服务行为扭曲,为了生存发展,部分医院重视业务收入和经济指标,过多依赖药品、卫生材料、检查检验等收入,导致大处方、滥检查等,造成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卫小春称。
为解决这一问题,张建欣提出要“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保证补偿到位,推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此次培训会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落实政府补助,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完善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尤其要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