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政等5部门调研政协提案《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

07.08.2014  22:51
1369名失独老人仅2%住养老院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穗协宣)广州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约有1369人,已有26名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4人正在轮候入住,也就是说2%的失独老人考虑入住养老院。6日,广州民政、人社、财政、国土和计生等5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广州市老人院调研政协提案《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

  5职能部门表示,目前社会抚养费难以“专款专用”建失独养老院,从入住人数看,广州尚不需要建专属失独养老院,但可以在广州市老人院开辟专区。

  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提交《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提案,他建议,广州应该利用所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并且可以考虑先建一所有一定规模的失独养老院。取得经验后,推广到市属各区,争取三年内各地各建一所。

  调研中发现,目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决定了要对它进行“专款专用”是有难度的。据悉,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广州的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社会抚养费由各区委托街道、镇征收,资金反映在广州12个区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广州市计生局副主任杨映池认为,建失独养老院没有必要与社会抚养费挂钩,建议市财政部门拨专款建立失独养老院。

  杨映池介绍,经初步统计,广州全市现有失独者约2299人,其中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约为1369人。广州市民政局巡视员凌妙英反映,2014年以来,广州有21名失独老人入住民办养老院、5人住进公办养老院、4人正在轮候、5人在评估阶段退出轮候。目前,广州尚未发生失独老人由于无人监护无法入住养老院的情况。

  凌妙英认为,一定时期内广州市养老院可满足失独老人入住需求,市民政局倾向于在市级公办养老院开辟失独老人专区,专门服务有需求的失独老人。

  韩志鹏认为,社会抚养费“专款专用”好处很多:一是能够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二是“专款专用”是民心所向。韩志鹏还告诉笔者,社会抚养费实现“专款专用”并非不可能,广州相关职能部门应大胆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