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政协常委:将提案要求废除年票制 因其侵犯公民权利
南都讯 记者 陈燕 实习生梁嘉倩 “广东政府部门从来没对年票的合法性做出过正面回应。”在昨天省九三学社提案通气会上,省政协常委、九三学 社社员孟浩告诉记者,今年他将正式提交《关于尽快依法废除广东省机动车年票收费的建议》的提案,督促相关部门给个说法。此举受到4名法律工作者力挺。今日 上午,南方都市报举行“年票制存废”微信问政会,邀请孟浩、王则楚等与市民共同讨论年票制存废问题。
孟浩:年票制侵犯公民权利
孟浩表示,广东省的年票制,自实行以来即受社会诟病,但直至今日,省级和各地相关部门从未对其合法性做过正面回应。
“有 个朋友车在越南开,却在广州交了2年年票,这合理吗?”孟浩表示,年票不仅不合理,很多地方还不合法。孟浩举例,广州市、珠海市收取年票已经超过15年仍 在收取;珠海现行年票将远离市区的高栏港高速公路和机场高速公路打包进入年票当中,而这两条收费高速公路所占比例超过收费年票的50%;收费还贷情况从不 向社会公布,根本谈不上“接受社会监督”;有的地市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为了使收取年票的行为不致中断,道路正在建设尚未使用,便已经将收费项 目打包到年票当中。
此外,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费改税”中,明确必须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在内的六种收费,同时取消城市二 级还贷公路收费站。年票制作为“普通道路的捆绑式收费”,已经违反了上位法规定,与《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相关规定也有抵触,年票 制费用的收取涉嫌重复收费。
“对于各地财政来说,年票不是必不可少的‘ 巨额收入’。广州去年年票收入只占财政收入的1 .9%, 珠海只占0 .4%。年票制的受益者,到底是谁?”孟浩表示,收费制的长期存在,不仅严重侵犯公民权利,也损害政府公信力,与依法治国的理念背道而驰。近 来不少市民拒交年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应该顺应民意,废除年票制。
除了提交提案,孟浩还建议省人大代表“接力”关注并提请广东省人大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审查年票收费制度,尽快依法予以废除。
律师:年票制度违反上位法
孟浩此举,受到廖建勋、赵绍华、孙农、周玉忠等律师的力挺。他们联名签署法律意见书,称年票制度违反上位法。
据 介绍,各市收取机动车年票的法律依据,是省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修订实施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该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省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 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经省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这与国务院《收费 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相冲突。意见书称,处于下位法的地方性法 规《广东省公路条例》关于年票制的规定违反上位法,按照《立法法》,下位法中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无效。
据了解,这4名律师多年死磕年 票制度。廖建勋曾将广州市政设施收费处和广州市交委告上法庭。上个月,他又来到广州市交委申请行政复议,决定和广州年票收费死磕到底。早在2011年,赵 绍华受理过状告年票制的案件。孙农也曾因为年票将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告上法庭。周玉忠也多年关注年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