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微信支付方便 扫码仍需谨慎
今年以来,东莞凤岗警方持续深入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近日,东莞凤岗警方在上级机关和深圳市腾讯公司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利用微信二维码实施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缴获涉案手机及银行pos机一批,带破案件30多宗。
今年8月中旬,凤岗警方接深圳腾讯公司安全管理部职员报案,称其公司收到全国各地多起微信客户投诉被他人骗取微信“付款二维码”截图,导致银行账号资金被盗刷的情况,相关微信用户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万元。
接报后,凤岗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对腾讯公司提供的报案资料进行细致核查,最终确定该批被盗刷的付款码都是在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城路某便利店利用POS进行扫码。经进一步研判分析,专案组认为该起诈骗案件很可能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犯罪团伙所为,而且属于全国首例利用微信付款码实施盗刷骗取钱财案件。面对“微信扫码诈骗”这种新型诈骗方式,侦破困难重重,但专案组民警充分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加班加点,精心比对,细致核查,认真开展多次分析研判,综合各类信息碰撞比对,在市局有关部门及腾讯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初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嫌疑人基本情况,并周密布控了抓捕工作。最终于9月19日至11月9日期间专案组先后在海南省临高县、东莞市凤岗镇等多地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王某某、梁某某、秦某、郑某某、林某某、唐某某等7人。
经初步审查,该犯罪团伙主要由林某第、郑某厅等人以向微商购物、返现等理由,骗取微商付款二维码截图后,由孙某群、王某纳、秦某等人到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城路由梁某庭所经营的某便利店利用店内银行POS机扫码套现,并按“骗码者40%”,“扫码者”40%,便利店经营者20%的比例分赃款。截止被抓获日期,便利店经营者梁某庭已为孙某群等人套现人民币10余万元,其从中获利2万余元。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7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说防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网络支付用户大脑一时糊涂分不清楚真假也是有的,为此,警方结合上述案例,总结分享以下防范提示,请广大群众加以防范,落实自身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网络支付款的安全,免遭财物损失。
第一,不要将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支付软件中生成的支付二维码、短信码等支付凭证随意发给陌生人;
第二,要安装手机安全软件,及时更新网络支付平台软件版本,增强安全性;
第三,账号异常要第一时间冻结账号;
第四,不要连接未知的WIFI,不要点击不明的链接,不要扫描不明的二维码,不要使用非常简单的、与在别的网站相同的密码,不要在未经确认前转账;
第五,在微信钱包中设置支付手势秘密。当你使用微信付款时,输入手势密码之后才能展示出付款码,保证即使手机被盗,也不会导致钱包里的钱被人转走。
(莞公宣 编辑:大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