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当天出故障 车主换车难如愿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实习生卢宜佳) “新买的小车在提车当天就出现了故障,我们担心车辆质量有问题,想换车却遭到拒绝。”日前,梅城的丘小姐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称销售方梅州铁城福特4S店不同意她的换车要求,不知这是否合法。
消费者
新车当天出故障换车难
1月16日,丘小姐将新车开回家不久后,便准备到广州大桥附近看看。没想到,她在广州大桥附近停车熄火后却无法启动。4S店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后,将车推到路边表示次日再修理,并保证车辆一旦出现刮伤、磕碰、被盗,他们将全权负责。出于安全考虑,丘小姐联系了售后人员,但对方却否定了维修工作人员的承诺,要求丘小姐联系保险公司拖车处理,为此,她只好联系保险将车拖走。
第二天,丘小姐一大早到4S店,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她的车进行修理,并了解到汽车熄火原因是pcm模板故障,工作人员已对此进行处理。“我刚开始定的是星河银色的福克斯,后来销售人员说没这颜色,我便同意换颜色,没想到,最后又被告知近期有星河银色的车,珍珠白已被其他人订走。现在刚提车就出故障,我们都非常担心车辆购买前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丘小姐说,为了安全起见,她提出换车的要求,但却遭到4S店的拒绝。
不换车以后再出现这样的故障怎么办?故障引发二次事故怎么办?为了协调这个事情,丘小姐多次与4S店工作人员联系,但对方却一直不肯换车。最终,丘小姐没办法,只好将修好的车开回家。
销售方
故障零件已妥善处理
对此,梅州铁城福特4S店工作人员表示,经检测丘小姐的车只是电子零件接触问题引发的故障,目前他们已对零件进行了更换,车辆故障已排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厂家相关规定,丘小姐的汽车出现的情况不符合换车的条件,因此4S店无法提供换车。同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按汽车“三包”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也会尽力协调,了解消费者需求,做好沟通工作。
律师
普通故障不一定能换车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
余律师表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汽车产品的“三包”情况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同时,规定还指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按照规定,丘小姐的车辆确实不符合退换车的条件,律师建议她与销售方协商解决问题。
(报料人:丘小姐,奖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