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市民购买二手车 务必要过户
20.10.2016 13:11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汽车转让给他人,竟然还念念不忘,用备用钥匙开回家。10月18日,佛山禅城警方通报了一起车主偷盗自己名下汽车案件,涉案的杨某已被刑拘。
10月9日上午,事主林先生到佛山永安派出所报案,称其停放在佛山大道北某小区楼下的白色本田小车不翼而飞。根据林先生反映,他的朋友江先生年初时由于需要资金周转,将该车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平时林先生一般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钥匙是贴身保管,家人也说没有用车。
办案民警在翻看当日被盗车辆停车处附近的监控视频时,发现了蹊跷的一幕——10月9日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走向林先生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随后从裤袋中掏出钥匙并打开车门,发动车辆逃离现场。“整个过程仅20秒,就好像开走自己的车一样。”民警说。
民警让江先生辨认盗车贼时,江先生意外地说,“竟然是他!”原来,视频中开走小车的男子正是“原车主”杨某。
随后,民警发现该车已被转移到南海桂城一小区。10月15日,办案民警赶赴该小区,将嫌疑人杨某当场抓获,同时缴获被盗小车一辆。
据嫌疑人杨某供述,2015年底,他与人产生经济纠纷,只好将小车质押给江先生。民警介绍,实际上这辆车经过了两次转让,两次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让杨某有了可乘之机。
民警介绍,这辆小车当时因阻塞他人出入,林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不知道该车已转让,于是致电原车主杨某挪车,让杨某获知了小车停放的具体位置。于是,杨某索性用备用钥匙将车开走。目前,杨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市民购买二手车后,务必了解清楚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并办理好机动车的过户手续,同时在购买二手车之后应尽快换锁,以防被盗。
(佛公宣 编辑:李颖)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0.10.2016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