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

24.06.2014  12:27

  网友“江南一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每次提升幅度不大,远远跟不上物价,建议增加补贴。 如果不提高养老金,对45周岁以下的百姓投保,缺少吸引力。

  政协委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宋才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十大民生实事第一条 “保障底线民生”提到“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人 均标准下半 年由65元/月提高到80元/月”,我们将竭尽全力,促使这件民生实事的贯彻落实。

  我市的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起步低,坚持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的模式。在待遇的调整上都是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调整的幅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目前,保障水平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今后,我们将结合梅州实际,积极争取增加补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促进45周岁以下百姓主动积极投保。(何碧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