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公安机关6小时侦破“11·16”杀人案

18.11.2015  23:33
11月16日,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硕榕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

  南方日报讯(记者/达海军)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分局11月18日下午通报,11月16日,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硕榕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11月16日上午7时34分,死者陈明辉(男,56岁,新亨镇硕榕村人)到犯罪嫌疑人陈某华家门口大声谩骂陈某华(男,52岁,新亨镇硕榕村人),陈某华在家拿起1把刀和1支自制单管猎枪追出门外,陈明辉见状马上开车离开,陈某华见陈明辉离开,立即开汽车载儿子陈某杰追赶陈明辉,至硕榕村白水池村道二车相遇,陈某华立即下车,持枪向汽车内的陈明辉开枪并用刀将他砍伤后逃离现场,去向不明。陈明辉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新亨派出所一边组织警力立即赶赶现场处置,一边向揭东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报告。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带领刑警大队精干警力会同新亨派出所开展侦查和缉捕工作。

  在揭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支持下,在揭东公安分局领导的组织部署下,专案组仅用6小时在榕城区东二路将畏罪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华抓获,并在其家中搜查出作案的自制单管猎枪1支,刀1把。

  目前,案件正在全面加紧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