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揭东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05.02.2018 17:2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9号
揭东区人民政府:
由揭阳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揭东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揭东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揭东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现代化的认识,谋划未来教育顶层设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培育和孵化区域教育特色,全面提升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质量与水平,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5.02.2018 17:21
茂名市茂南区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区复评材料公示
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推荐,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坡头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10号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