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培育出首批新型职业农民600人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作为粤东地区第一个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县(市、区),揭东区在此项工作上取得良好开端,至目前已培育出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共有600人。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2014年,国家确定30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揭东区成为广东省8个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市、区)之一,也是粤东地区第一个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市、区),获中央补助资金125万元。
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根据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该区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政策落实上,该区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出台《揭东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标准》和《揭东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扶持政策,并建立职业农民管理专门档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财政报账制度,严格把关,阳光运作。在技术培训上,围绕淮山、茶叶、竹笋、甲鱼等当地特色产业开展培训,建立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和田间学校,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聘请一批农业技术员、专家组建农民教育培训导师团,对农民开展产业指导和帮扶服务。目前,揭东区培育的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共600人,其中水稻产业100人,茶叶产业120人,畜牧业85人,农村信息员100人,动物防疫员100人,植保员50人,其他45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取得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