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原副市长郑松标受审 称收钱系原市委书记安排

13.06.2015  17:22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晓晴报道:落马市委书记陈弘平的“左右手”、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12日因涉嫌受贿在佛山中院异地受审。庭审上,他称自己其实是“被收钱”,一切都是领导陈弘平所安排。此外,揭阳市公路局也被指控单位受贿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今年51岁的郑松标是土生土长的揭阳人,历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揭阳市政府副秘书长,2012年升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在揭阳当地,郑松标被视为原市委书记陈弘平的左膀右臂。而在2013年1月,在陈弘平被查办后不久,郑松标也在同年2月被查。

12日,郑松标被指控受贿、单位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而三项罪名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均发生在2007年至2010年其担任揭阳市公路局长期间,多数与揭阳女商人许秋琳(另案处理)有关,许秋琳被传为陈弘平情妇。

个人受贿方面,佛山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间,郑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许秋琳取得揭阳市老北河桥综合整治工程、省道335线路面大修工程、潮汕机场进场路主体工程等七个工程项目的承包权,他先后四次非法收受许给予的人民币232万元、港币100万元。

在单位受贿罪的指控中,检方称郑松标、揭阳市公路局在2004年至2011年间,在上述七个工程的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许某所挂靠的公司关照,其间四次收受许秋琳及其工程分包商谢某给的费用780万元人民币。这些部分被用于揭阳市公路局的接待。

滥用职权方面,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在2010年9月底,时任揭阳市委书记的陈弘平要求郑给予揭东县培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建设补助款,郑松标明知该公司不符合补助条件,仍擅自批示揭阳市公路局给予该公司拨款人民币200万元,后陈弘平将该200万元用于“阴宅”的供水工程。

郑松标承认,自己确实收了许秋琳所送的钱财,不过这些都是领导陈弘平的安排。他以他第一次受贿为例,称2007年七八月的一天,他在茶庄里收受许秋琳送的茶叶,后来发现内有港币100万元,便马上打电话叫许秋琳拿回这些钱,后来陈弘平主动打来了电话,叫他不要“搞来搞去那么麻烦”,最终他才迫于无奈收下了这些钱。在郑松标来看,自己是“被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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