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重拳治污 去年按日计罚案件7宗居全省首位

13.03.2016  12:30

   去年按日计罚案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量均居全省首位

  揭阳市创新体制强化环保工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图为多功能抑尘车在建筑工地旁作业场面。 林碧鸿摄

  来自省环境保护厅环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9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1宗;其中,揭阳实施按日计罚案件7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4宗,二者数量均居全省首位。揭阳市2015年环保罚款仅一家企业按日计罚款高达405万元。

   铁腕执法 重拳治污

  这一连串的数字,充分体现了过去一年揭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面对环保工作存在问题,揭阳市改革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思路,以严格环境执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揭阳市空气质量指数为3.91,居全省第13位,较2014年提升3位。2015年榕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同比2014年11个监测断面有4个断面水质提升1个类别,6个断面水质持平。2015年练江干流青洋山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溶解氧同比2014年上升92%,氨氮同比2014年下降11%.

  创新体制 落实责任

  2015年7月27日,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进一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环委会在珠三角地区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在粤东西北地区来说,揭阳走在前面。”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高规格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彰显了市委、市政府保护环境的坚强意志与坚定决心,有利于构建“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的工作格局,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环保工作的有效落实,离不开镇、村等基层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蓝城区先试先行,在全区6个镇(街道)挂牌成立环保办,把环保监管等环保工作落实到人。“环保办人员情况更熟悉、工作更方便、监管更有力。”蓝城区的经验,在全市迅速推广。2015年以来,揭阳全市共有82个乡、镇(街道)设立环保办,配备328名村(社区)环保专干,把环保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让环保工作更接地气。

  在乡村环保办的基础上,揭阳市又在全市139家重点排污单位建立“环保厂长”制度,要求各企业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担任“环保厂长”,对接环保系统工作,全面负责环境管理,使企业治污责任得到落实。

   加大力度 打击污染

  环境执法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环保、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加大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印发联合执法方案,建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发挥部门协同作战的优势。各县(市、区)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机制也相应建立。

  联合机制一建立即显示出其打击污染犯罪的高效性。2015年7月5日凌晨,市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对榕城区某洗银加工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加工厂涉嫌环境犯罪后,公安机关当场将3名人负责人带走问讯调查。当天上午10时,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重金属超标3倍,公安机关立即对3名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两天后,在省环境保护厅对监测数据予以认可后,公安机关立即对责任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整个案件从检查到对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仅用时3天。

  联合机制更显示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与“”。 2015年8月27日晚,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突击查处蓝城区磐东街道一非法电镀聚集区。当晚环保、公安出动200多名执法人员,调动5个派出所,查处非法电镀加工作坊6家、表面处理加工作坊2家,现场带走80多名人员协助调查。随后,公安机关对30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对9名涉刑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揭阳打击环境犯罪成效明显,以往啃不下、撬不动的‘硬骨头 ’被一一敲开,多项执法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15年市环保局、公安局先后联合6个县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市各地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8场次,查处违法案件286宗,处罚金额1400多万元;办理刑事案件37宗,刑事拘留140人,逮捕97人。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案件7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4宗,二者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

  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2016年,揭阳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部署,以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环保服务,深化治污减排、严格环保执法、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管控能力,推进“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