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法律援助处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

28.12.2015  17:13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东莞市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市法援处完善了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

这次完善律师信息库,市法援处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汇总,市法援处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条件是:(1)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有耐心、同情心、责任感;(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内没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3)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证满一年的律师。

来源:东莞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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