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机榨汁机使用虽方便质量难如意

04.03.2015  22:14
       搅拌机、榨汁机等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因操作简单、方便,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越来越多地进入百姓家庭,但该类产品的总体质量却难如人意。今年第1季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全省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生产企业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75%。
  本次抽查了顺德、广州、深圳等8个地区的44家企业的44批次产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防触电保护、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33批次产品合格,11批次不合格,25%的产品存在安全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标志湖涂 误导消费
  标志是消费者选择和使用产品的“地图”,标志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严重的还会导致消费者使用不当而产生危险。本次抽查发现,搅拌机、榨汁机等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标志很不规范,不合格率高达54.5%。有的II类器具未标II类结构符号,或II类结构符号的外框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外框不少于5mm),而有的I类器具又标了II类结构符号;有的器具是Y连接、M连接等,但说明书未注明相应的内容;还有个别的器具用数字表示不同档位,有关标准要求较大的功率等用较大数字表示,而该样品刚好相反,用较大数字表示较小功率。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人员指出,这些都说明企业对标准不熟悉,不能准确理解标准的含义。
   部分产品存在致命缺陷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些甚至是致命缺陷。
  一是防触电保护:该项目按缺陷分类为致命缺陷,共有6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 14%。具体表现在:有的产品用试验指可触及电机的轴(基本绝缘);有的产品在开关处用试验销可触及带电部件。该项目不合格,可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触及到带电部件而引起触电的危险。
  二是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该项目有18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8.1%。主要表现在:有的样品做125℃球压试验1小时后,压痕>5mm(标准要求<2mm);有的样品在750℃灼热丝试验时燃烧,30秒内不熄灭。
   又是小型企业惹的祸
  本次抽查中没有大型国有企业,被抽查的中型企业合格率达到100%,而占抽查总数81.8%的小型企业合格率仅69.6%,“问题”产品全部集中在小型私营企业。抽查发现,为了降低成本,有些企业不惜使用功能较差的电机、开关等零部件,有的样品甚至在进行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发热试验时就冒烟。负责本次抽检的技术人员指出,小型企业缺少技术人员,对产品标准理解不透,不重视产品出厂检验,这是其产品合格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省局:重点整顿小型企业
  针对本次抽查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小型私营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领导表示,下一阶段将组织对小型企业进行整治。目前省局已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发出红牌警告,责令停产整顿。省局还将在近期召开一次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提高他们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各有关市局将做好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复查工作,并运用标准、计量、认证等手段,从源头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