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车撞宝马车案肇事司机一审获刑五年三个月
17.05.2015 12:45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本报关于“搅拌车撞扁宝马车致两人亡”的相关报道截图。
本报关于“搅拌车撞扁宝马车致两人亡”的相关报道截图。
梅州网讯 (记者钟智跃 通讯员黄义涛 曾志谦)5月15日,梅县区人民法院对梅州大桥西端圆盘搅拌车撞扁宝马车致车内两人身亡的交通事故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侯某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侯某喜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据了解,2015年2月9日上午,被告人侯某喜驾驶私自改装的水泥搅拌车从东升工业园载混凝土到扶大镇后塘。11时46分,当车行驶至梅县区新城加油站圆盘时,追尾碰撞前方由受害人饶某驾驶的宝马车,并将宝马车一直向前推行,撞到前方另一辆搅拌车车尾,致使宝马车整车被碾压变形,造成车内饶某两姐妹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侯某喜打电话报警。经梅县区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侯某喜负事故全部责任。
梅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喜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侯某喜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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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