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31.03.2015  14:04

东莞时间网讯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过去不久,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接受记者采访总结今年“3·15”活动的年主题,以再次唤醒普罗大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去努力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每个消费者都能放心、大胆地去消费,享受消费的乐趣。

据悉,2015年“3·15”活动年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邓国平表示,今年“3·15”活动的重点和意义都在前四个字“携手共治”上。“携手共治”的寓意是充分发挥消协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组织平台作用,汇集政府监管、社会团体、宣传媒体、消费者及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社会各界携手对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形成“政府部门共查之”、“消费者共诛之”、“社会共讨之”的共治格局,让违法失信的经营者在市场上无法立足,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政府部门共查之

对于“政府部门共查之”,即按《消法》的规定,将其信息向社会公示,其他部门也跟进将其列入“失信”、“经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督,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总体目标出发,经营者违法侵权行为若触及多个法条的,部门之间要相互移转,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这样才能形成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便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消费者共诛之

对于“消费者共诛之”,邓国平表示,2014年市消委会及各个分会调处消费者投诉共3.58万宗,也就是说有3万多个消费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这与全市近一千万消费人口比起来太少了。他们都和谐消费了吗?不是,他们有的是忍了,一部分是因为维权投诉成本太高放弃了;一部分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力维权。如果有更多的消费者敢于站出来说出来,与侵权违法者据理力争,违法者就不敢肆意妄为地侵权。这就是“消费者共诛之”格局。

社会共讨之

“社会共讨之”,就是发动汇集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消法》及各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让社会各方、普罗大众学会和运用法律武器对消费领域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抨击、声讨,让保护消费者的意识深入人心,变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使侵权失信等违法行为变成“过街老鼠,人之喊打”,不得人心,让违法经营者在社会上无法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