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毒品过梅州 江西男子获刑

14.12.2015  11:12

  本报讯  江西省宜丰县人吴×辉到广东游玩时,因随身携带毒品路过梅州时被警方抓获。近日,平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吴×辉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今年33岁的吴×辉有多年吸毒史,因无固定工作,长期在游戏机室玩游戏。今年3月24日,吴×辉在宜丰县城的一家游戏机室玩游戏时,向一名男子购买了4包冰毒(甲基苯丙胺)。当晚,吴×辉回到所住宾馆吸食了一部分。次日一早,吴×辉驾驶汽车载着朋友准备到广东普宁游玩,途经平远八尺公安检查站时,民警当场从他身上查获4包冰毒,净重41.71克。(黄义涛  孙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