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到车牌租给他人 罚款扣分谁来埋单

16.10.2019  14:42

大洋网讯 因短期内没有购车打算,摇到号的旭仔将购车指标租给他人。不料,租金被拖欠,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还多次违章,均未处理。旭仔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院。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审理该案后,驳回旭仔的诉讼请求。

阿飞摇号多年,一直没有取得广州市的购车指标,直到遇上旭仔。旭仔刚摇到号,暂时没有购车打算,两人一拍即合,达成协议,约定阿飞每月支付500元租金给旭仔作为车牌使用费。

于是,阿飞出钱买了车,将车辆过户登记在旭仔名下。但是,阿飞在实际使用该车辆过程中,多次违章累计罚款2700元、记32分,均未处理,并拖欠租金。旭仔气急败坏,向法院起诉,要求阿飞返还车辆支付租金、缴纳违章罚款和处理扣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旭仔的诉讼请求。

本案经办法官汤炜明指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旭仔出租其车辆指标给没有取得购车指标的阿飞,违反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广州市对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及指标管理的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认定无效合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阿飞未实际给付租金,故不存在旭仔返还租金给阿飞的问题。

涉案车辆则属阿飞所有,现在其使用控制下,而其以旭仔购车指标取得的车辆号牌本身登记在旭仔名下,无需返还,且号牌实质是购车指标,而指标的归属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应为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范畴,故法院无需处理。

关于违章罚款及记分问题,亦为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范畴,且没有证据证实旭仔因此受损。为此,旭仔主张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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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辆指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出台小型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后,购车指标一号难求,且价格日益高涨,一些人借机生财,采取借名购车、暂缓过户等手段规避购车指标不得转让的规定,这些故意规避相关车辆调控规定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汤炜明提醒广大购车人,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论是购车指标所有人还是借名购车人都将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

违规出租出借购车指标,购车指标所有人不仅可能会遇到指标被占用无法购置自有车辆、代他人处理违章罚款扣分的境况,更有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而借名购车人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在主张车辆所有权时也会遇到障碍。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