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替撞人逃逸丈夫顶罪:怕家中失顶梁柱

29.05.2014  05:00

■车子左侧被撞掉的后视镜

■现场撞掉的后视镜

  老公交通肇事后逃逸,导致受害者死亡。为了保护好家庭的经济顶梁柱,妻子甘愿替夫顶罪,结果双双刑拘。前日,警方为妻子杨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夏祥洲通讯员王人玉摄影报道

   悲剧发生

   横穿马路老人撞死

  5月18日晚上20点37分,长寿区长寿中学附近,一辆黑色轿车撞伤一名横穿马路的老人后逃逸。在120救护车将其接到医院后,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留下的物证和群众口述,民警只能初步断定肇事的是一辆黑色轿车,但车牌号码无人得知。

   漏洞百出

   自首女子前言不搭后语

  就在民警立案侦查时, 长寿区交巡警一大队队长刘劲秋接到通知,一个杨姓女子来自首了。

  杨某是长寿人。她称,当晚撞人后她不敢下车,而是径直将车开走。后来她打电话将事情告诉老公郭某,在老公的劝说下,选择自首。

  然而,接下来的调查审讯,杨某的回答却漏洞百出。无业的她先说自己是下班开车,接着又将事发时轿车行驶方向说反。最后民警调取杨某小区监控时发现,8点44分,杨某正穿着拖鞋从小区往外跑,事实证明,事发时杨某根本就没有开车。

  杨某声称自己肇事,对事故现场的具体环境和各种细节,描述得前言不搭后语,疑点颇多。

  最后,细心的民警通过调查手机通话记录,将怀疑的目光转到其丈夫郭某身上。

   真相大白

   肇事老公自首

  随后,民警提取了肇事车辆上的痕迹,对比出当晚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杨某的丈夫郭某。

  5月21日,通过民警再三工作,郭某来到公安局交代犯罪事实。

  “我对不起我的老婆。”当民警询问郭某时,他后悔此事不该把老婆牵扯进来。

  “当时,老婆主动要替我顶罪,因为她不愿意孩子失去爸爸,也不想让家里的经济支柱垮掉。一开始我也不同意,后来因为害怕,就默许了她的行为。

  “我不想让家庭的顶梁柱垮掉。”杨某称,她没有工作,一家人就靠老公赚钱养,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避免家庭垮掉,她干脆就想自己去顶替丈夫受罚。

  最终,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和包庇罪,夫妻二人全部被刑拘。考虑到两人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杨某目前被取保候审。

   警方说法

   积极救助可免刑事处罚

  长寿区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尽到了救治义务,即便造成伤亡,肇事者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并取得伤者或死者家属谅解后,可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如果郭某没有逃逸并积极救助伤者,即使他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他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足以应对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赔偿。

  民警称,此案中郭某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不但经济损失基本要自己承担,最终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得不偿失

  根据商业险相关规定,司机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事故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此案中,即便交强险按照责任上限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也还存在较大的差额,这部分赔偿只得由肇事者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