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撞死人后找人顶包 单位领导跨省向法院求情

13.08.2014  05:41

  眉山市气象局一副主任撞死人后,案件审理时,所属单位领导跨省携函求情,最后,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成都商报记者从眉山市气象局获悉,当事人在判决后已被开除。昨日,眉山市气象局正式发布通报,表示当事人已被开除,目前已启动立案,将按《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通报称,鉴于郑鸿雁被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我局已于2014年8月7日对郑鸿雁作出开除处分决定。违反党纪问题已启动立案程序,将按《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不过,对于当时是何人前往送函、函的内容等相关信息,昨日,成都商报多次前往眉山市气象局,相关人员对此三缄其口。“我局在前期的处理上有欠妥的地方,后来也进行了反思和改正,在收到云南大理法院的判决书后,迅速进行了处理,于8月7日作出给予当事人行政开除处分决定。我们将认真反思,以此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昨日下午,眉山市气象局纪检组组长孙洪述通过短信如此表示。

  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