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稳妥撤并乡村学校 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

30.11.2015  02:07
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原标题:国务院要求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 撤并乡村学校须慎重稳妥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晓鸽) 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通知指出,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但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切实解决。

  通知强调,在优化教育布局,深化教育改革方面,各地要结合人口流动的规律、趋势和城市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完善教育布局,将民办学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管理。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城乡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健全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

   >>新闻背景

   农村小学10年减20万大班额问题待解决

  2001年,“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开始实施,从2002年到2012年,全国平均每年减少农村小学2万所。撤并速度过快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京华时报记者查阅文件发现,教育部先后于2006年、2009年、2010年印发文件,要求各地避免盲目撤并学校。

  2012年9月,国务院要求县级政府在完成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保证学生能就近入学。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国务院随后曾多次强调,撤并乡村学校要“谨慎”“尊重民意”,要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大班额”问题。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

  日前,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义务教育第三方评估报告中,西南大学评估组也曾指出,纲要实施5年以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例如,经费总体投入仍不足且呈现“中部塌陷”。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剧,一些地方城镇教育资源紧张,农村教育资源闲置。中西部地区县镇大班额问题突出。城市学校“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凸显。

  京华时报记者张晓鸽

   >>名词解释

   大班额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区涌入,城市学校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城区学校每个班的人数剧增,超出额定人数的班,这种现象称为“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