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线疯狂“色播” 10天获利逾百万元
通过网络直播进行淫秽表演,换取观众“打赏”,10天内便完成交易5万余宗,获利130余万元。虽然作案手段隐蔽,但仍逃不过警方的视线,最终被全链条铲除。记者从中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期,中山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制作、传播淫秽内容牟利的犯罪团伙,依法刑拘陈某等涉案人员14名,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查封涉案资金130余万元。据悉,该案亦为全国首宗实现全链条打击的色情直播平台案件。
A 为牟利打造直播平台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比目公司是一家从事网络云服务的科技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曾在美国硅谷工作两年,2013年博士毕业后创办了这家公司。在何某多年的苦心经营下,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并在2016年8月与相关券商签订协议,预计于2017年4、5月上市。然而,2016年10月,一名叫陈某的男子的加入,给何某及其公司的未来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巨变。
加入公司后担任总经理的陈某,负责市场运营。时值直播热潮席卷网络,陈某向何某提出要做一款直播软件,并向何某大肆鼓吹直播软件的光明前景。
“陈某的团队一直说做直播能赚钱,有盈利,然后对公司上市也有帮助。”何某落网后交代,按照公司当时的运营状况,顺利上市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这个直播平台能够迅速盈利,将会大大提升公司上市时的价值,自己作为法人代表所获得的利润自然也水涨船高。禁不住利益的诱惑,何某拍板同意了这个项目,就这样,一支网络直播项目团队被组建起来。
为了积攒初期人气,团队从网上找到了主播中介张某和鲁某,商议由他们来为这个名叫“LOLO直播”的平台寻找“优质主播”,陈某许诺给他们5%的分成。很快,张某和鲁某找来了36名女主播作为“LOLO直播”的第一批主播。何某称,为了尽快吸引用户,陈某和市场运营主管沈某表示可以适当放开直播的尺度。
B 色情表演吸引大量用户
2016年12月1日,“LOLO直播”正式上线运营,不久便吸引了大量关注。
中山警方介绍,“LOLO直播”上线初期,平台运营人员对于直播内容没有作任何监管,申请成为主播也没有任何限制,靠着最开始的36名女主播露骨、色情的表演,很快便吸引了高额的人气,越来越多的主播和用户“慕名而来”,整个平台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色情表演。女主播们依靠色情表演吸引观众的“打赏”礼物,金额从最高2000元的城堡到最低0.1元的鲜花不等,据了解,人气高的主播一天所获得的“打赏”能超万元。
据警方初步统计,从2016年12月1日平台上线到12月10日上午被关停,短短10天的时间里,“LOLO直播”平台的主播人数已经超千人,注册用户多达230万,“打赏”金额达130多万元。
直播平台如此迅猛的发展,是公司管理人员没有想到的,在他们最开始的预计中,注册用户能到达5、6万人就算完成任务。眼前如此庞大的用户规模让他们喜出望外,同时也产生了一丝焦虑,据被捕的公司运营主管沈某交代,他们推出这个直播平台的根本目的并不是要做成色情表演平台,只是在运营初期,为了积攒人气和迅速提升平台知名度,才选择了这个做法。而陈某和何某都涉及“LOLO直播”平台的开发和管理,对于直播中的淫秽色情信息,两人都是知晓并默许的。
平台发展壮大后,运营人员进行了一些形式上的巡查,对一些过于露骨的直播间予以封号,但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让这些被封号的主播也可以换个账号从头再来。而对于最初找来的36名女主播,平台运营人员还会偷偷地予以解封。这样欲盖弥彰的巡查方式,显然不能阻止平台中淫秽色情表演的泛滥。
C 警方接报循线展开调查
2016年12月9日,中山市扫黄打非办和中山警方接到举报线索,开始对“LOLO直播”展开调查。
据中山市公安局侦查人员统计,在当天下午的调查中,该直播平台上共有50余名主播,其中30余名涉嫌进行淫秽表演,在不同的直播间里,围观的会员少则几千人,多则几万人。更为严重的是,“LOLO直播”系全开放式直播平台,任何人都可以拿起手机从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安装这一软件,也正是因为没有任何门槛限制,导致注册用户人数和主播人数呈爆发性增长。
接到举报当天,中山市公安局就成立了由治安、刑侦、网警、法制等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侦办此案。在继续对该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监控取证的同时,一路民警对该直播软件的所有者展开了调查。
D “借壳”运营逃避打击
因为拥有完整的办理登记手续,一家名为米尼特的科技公司很快进入了警方视线。工商登记等信息显示,米尼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米尼特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1日,注册经营地是中山市开发区怡景花园某房间,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没有网络直播的经营许可,更没有在文化监管部门进行网络直播的备案。
而当办案民警到达米尼特公司的注册经营地时,却发现地址所在是一家会计公司。原来,2016年12月1日前,这里曾经是一家工商登记中介机构,也就是那家中介机构为米尼特公司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套用了中介公司自己的办公地址。办案民警通过工商登记资料查询得知,米尼特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李某,33岁,茂名人。民警经进一步侦查得知,李某本人很少来中山,平时就在茂名活动,一路侦查民警于是立即连夜赶往茂名。
2016年12月10日凌晨3时,民警赶到茂名电白,找到了米尼特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的家。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李某承认自己就是米尼特公司的法人代表。在被带回中山作进一步调查的路上,李某交代,他虽然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并不是实际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原来,此前两个月,李某的小学同学刘某找到他,与他商量成立一家科技公司,李某便把身份证借给了刘某,由他在中山市注册了这家公司。
30岁的刘某也是茂名电白人,一直居住在中山。抓捕李某后一个小时,警方在刘某的家中找到了他,但刘某表示,自己也只是中间介绍人,米尼特公司和“LOLO直播”平台的经营管理者另有其人。
根据刘某的供述,2016年10月,与他为大学同学关系的陈某找到他,商量合作经营一款直播软件,刘某于是借用李某的身份在中山登记注册了米尼特公司。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曾许诺刘某和李某两人可以共同占有公司10%的股份。
陈某,32岁,梅州五华人,广州市比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兼总经理,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比目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是广州市番禺区某大厦内。而据警方另一路侦查人员的调查,“LOLO直播”平台中的客服QQ号也定位在广州市番禺区。
E 幕后团队浮出水面
2016年12月10日下午,警方依法对比目公司进行了搜查,在这个公司里,警方发现了中山米尼特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以及大量跟“LOLO直播”有关的证据材料。警方确定,米尼特公司在中山的注册地只不过是一个幌子,“LOLO直播”真正的管理人员和设备,就在广州的这家网络科技公司内。
当天21时许,比目公司法人代表何某和总经理陈某在韶关落网。此后,专案组民警分别在湖南和新疆抓获两名主播中介张某和鲁某,在广州、深圳及江苏等地对涉嫌从事淫秽表演的主播郭某等3人依法传唤询问。
截至2016年12月14日20时,中山警方共抓获18名涉嫌参与“LOLO淫秽直播案”的相关人员。据警方初步统计,从2016年12月1日上线到12月10日上午被关停,“LOLO直播”平台的主播人数已经超千人,注册用户多达230万。
案件侦办期间,民警先后前往珠海和北京、天津等地,在为“LOLO直播”提供数据存储的云服务公司提取了多达3.8T的海量视频数据,其中2.0T内容涉黄。
目前,李某、刘某、陈某、何某、沈某等14人因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汪棹桴 通讯员:刘宗伟 宁双权 沈力 编辑:小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