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删改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将罚款500元
30.07.2014 12:20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丘鑫 王志强) 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汽车行驶记录仪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等车辆。第一阶段先检查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后续将对其余重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连日来,公安交警在梅州粤运汽车总站、高速公路、国道等地依法对营运客车和旅游包车开展行驶记录仪检测工作,登记车牌、查看行车记录仪安装、测试行驶记录仪运行状况等。对于现场发现的客运车辆未安装行驶记录仪、未能在驾驶室显著位置发现行驶记录仪或行驶记录仪无数据传输接口的,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负责人将相关车辆进行整改。
交警介绍,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汽车黑匣子,主要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车辆安装了行驶记录仪后,其运营状况处于监控之中。开展运营客车行驶记录仪安装的检查工作是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重点动态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有利于保证重点车辆的安全行驶,有利于减少重点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今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地对所有重点车辆上路行驶进行检查,发现凡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以及擅自更改、删除或者伪造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资料的,将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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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01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