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政12月1日生效 广东查获涉案账号逾60万个
01.12.2016 17:11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柳雯 黄倩蔚)12月1日起,《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地,“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等系列新政也正式生效。
据悉,目前省内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正有计划地加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截至10月末,全省已有54家银行上线运行两大平台,通过两大平台查询案件达1245件,查询涉案人数1.73万人,查询涉案单位645个,查获涉案账号63.42万个,查获流水总数1177.95万条,实现了省内公安机关网络自动化、高效查询、冻结、扣划银行账户资金及信息。
此外,截至10月末,全省共建成省级反电诈中心1家,地市反电诈中心20家,进驻银行机构117个。
据了解,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辖区落实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实名制提出具体要求,并于6月开展对广东辖区法人支付机构实名制管理、客户身份核实机制和流程、客户身份核实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方面的现场核查。截至10月末,完成全省20个地市的无证经营支付机构摸排工作并开展清理整顿。
责任编辑: GD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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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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