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酒庄老板私藏2支军用枪和791发子弹获刑

13.04.2016  12:36

  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 通讯员 刘忆红 酒庄里不仅卖酒,竟还藏着两支军用枪和791发子弹。昨日,高明法院通报,邓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高明法院审理查明,45岁的顺德人邓某在高明经营了一家酒庄。他对枪支具有浓厚兴趣,1993年时他在某具有生产枪支、弹药资质的公司工作了几年,并在同年申请取得了持枪证。利用工作之便,他在公司拿了一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制式小口径枪私自收藏。3年后,因他的持枪证没有进行年审,于是便被上缴吊销了。2000年,邓某在广州购买了一支网枪;2007年,邓某又在路边买了一把弩和十支箭、一袋钢珠。2010年,邓某去孔堂水库玩时,偶遇一男子正在用气枪打鸟,于是便佯装要报警举报该男子,吓得该男子立马扔枪逃跑,于是邓某就将该气枪捡起来据为己有。

  高明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无持枪证、非法持有一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制式小口径枪和一把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气枪已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遂做出了以上判决。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