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多项举措支持南沙 争取设免税商品购物区

12.05.2015  19:54

广东出台多项举措支持南沙开发 将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管理权限

创新发展看广州

广州日报讯(记者耿旭静)昨天,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将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将设省级专项补助加大对南沙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用于南沙新区的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同时,加快建设南沙新区与广州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适时研究推进南沙公务机场建设。此外,将积极争取在南沙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

政策亮点

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

意见》指出,将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职权,除确需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下放或委托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依法实施。

支持南沙金融创新 建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

支持在南沙新区设立粤港澳金融合作示范区。支持南沙新区、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开展与商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相适应的金融创新;支持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投融资业务;拓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支持南沙新区建立碳期货交易市场;支持省属交易平台在南沙新区集聚发展,推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所试点;支持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在南沙新区建设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钻石等名贵珠宝交易。

开展土地有偿使用试点 支持重大用海项目

将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沙新区建设项目(跨南沙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除外)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下放南沙新区。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集体经济股份固化等试点工作。鼓励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试点。

支持南沙新区用海用岛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用海项目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试点。支持南沙新区海域物权制度改革,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物权二级市场。支持南沙新区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衔接试点,填海所形成陆域直接按建设用地实施管理。支持南沙新区重大用海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