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行原支行长受贿拥大量房产获刑14年

14.06.2014  19:06

  韩立锋此前受审。

   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洪雪) 43岁生日那天,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原行长韩立锋在市二中院受审,韩立锋被控为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利,收受两公司给予款物1318万 元。记者上午获悉,因自首和揭发他人立功,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韩立锋有期徒刑14年。

   法院认定 帮房企拿贷款 收千万好处费

  韩立锋大学文化,2006年3月担任平谷支行行长助理,2008年2月担任平谷支行副行长,2010年1月后担任平谷支行行长。

  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9月25日被逮捕。案发后,韩立锋的家属退缴赃款1340万元。

  2014年2月18日,韩立锋43岁生日当天在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认罪,称被贪念冲昏头脑,后悔没有听母亲的告诫,希望被减轻处罚。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2年期间,韩立锋利用担任支行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该公司获取贷款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其负责人给予的钱款1000万元。

  韩立锋称,姜某向其介绍项目并称要从平谷支行贷款。申报材料报总行后第一次没有通过批复,他找总行相关负责人汇报并陪同负责人到该公司考察后,总行第二次通过申请批复了5亿元授信。姜某约他见面称其帮了大忙,表示等贷款出账后给他1000万元表示感谢。

   第一笔贷款出账后,姜某称钱已准备好,是470万元的支票,并让他找人把现金提出来。韩立锋在亲戚的帮助下把470万元的支票兑成了现金。韩立锋带母亲 到两家银行,分别以母亲的名义把470万元存了起来。后来姜某约他吃饭,临走时把放进30万现金的手提包放在他车的副驾驶座位上。

  2012年2月,在第二笔贷款出账前,姜某又给了韩立锋2张支票共计500万元,韩立锋将支票换成现金后再次存入母亲账户。

  而证人姜某证言则显示,贷款批下来后,韩立锋约其见面称要借1500万元,其担心不给会推迟放贷,才先后给了韩立锋共计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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