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刷屏了!年收入12万是高收入人群?网友吵翻天了 然而事实是…
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议论。特别是有媒体关于“年收入12万元的即可称为高收入群体”的提法,更是引起较大的舆论争议。然而,这个说法是真的吗?
24日,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对记者回应说, 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早在2006年就开始执行了,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任何加税的意思。
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 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意见》表示,要拓宽居民财产 投资 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 健康 发展。加强 金融 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 理财 产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和透明度建设,完善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意见》提到,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
《意见》强调,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 银行 代发工资模式。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意见》明确,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 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基金 ,加大国有资本收益补贴社会保障力度,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等长期风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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