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伸腿费”服务须增值

13.10.2015  10:05

    “想舒服点,没想到航空公司收‘伸腿费’了。”近日有游客抱怨称,在准备选飞机紧急出口位置,以让长途旅行舒服点时,却被告知需要再付500元的选座费。(10月12日《新闻晨报》)

    航班选座,得额外交一笔“选座费”,飞机还是原来的飞机,空乘服务还是原来的服务,收费咋就不一样了呢?有一个问题需要弄清:乘客如果选择的(或者没得选择)位置如果比航空公司本来应该有的服务质量还差——比如某位置比普通位置狭窄,那是否会给乘客降下费用?好位置要涨价,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也该无条件降价。

    另一问题是,付费选座已然在各大航空公司开始,还仿效国外做法,在诸如优先登机、行李托运、餐食等项目上搞附加收费。民航总局该怎样监管这种给乘客增加额外负担的收费行为?笔者以为,减少成本、增加非客票收入不能“无节操”,如果背后伸“黑手”,那还得当头棒喝。一是各种收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包括进行民意采集,不能想咋整就咋整;二是航空公司收费增加,服务必须增值,价格与服务绝对等值,不具备增值服务能力,就不得跟风。

    “伸腿费”真能让乘客伸腿,舒适,满意,愉快旅行,倒也无可厚非,但如果航空公司看着老外有发财绝招就眼馋而“东施效颦”,那最终伤害的是乘客的利益,当然还有国家的航空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