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收费屡禁不绝去向成谜 动辄数亿元

27.02.2015  12:59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 元。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不 少地方无视禁令收钱。这些涉及民生,动辄数亿元的收费都流向哪里了?

  查询打印盖章就收几十元

  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张先生被告知,开“无房证明”要收取“查档服务费”60元。张先生感到不解:仅仅是查一下数据库、打印、盖章的简单工作,凭什么收这么多钱?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可忠告诉记者,2012年初,他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房产证明,被收了60元的“查档服务费”。他认为不合理,提起行政复议。经相关部门协调,房产局退还了对他的收费,但此后却继续向其他市民收取。

  “这3年来,我每年都针对房产信息‘查档服务费’提起诉讼。如果官司赢了,今后市民就不用交这笔冤枉钱了。”黄可忠说。

  关于档案服务费的问题,各地标准不同。该不该收、怎么收,很大程度上与具体执行部门对政策理解、把握相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赫然在列。然而,记 者咨询多地房产登记中心发现,时至今日,除了广西南宁,还有多地在收这笔钱:广西北海每份60元、湖北武汉每份50元、吉林长春每份40元、山东济南每份 20元……

  档案服务费换马甲接着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的重点,但中央明确下文取消档案部门“利用档案收费”一年多,不少地方的群众仍然没有享受到免费的服务。档案收费被取消后,又穿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马甲,换个方式收“查档服务费”。

  记者发现,房产交易中心是事业单位,但其下属的服务部却是企业性质。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档案服务部”是企业,企业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完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收入和支出情况财政部门难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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