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物管收费新规征意见惹议 业主心情更忐忑
上周,征求意见的“物管服务收费细则新规”(以下简称“新规”)成了各方热议的焦点。在东莞时间网“时间问政”平台、搜房网以及一些小区业主交流论坛,不少市民讨论的焦点是“两成业主即可联名申请变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此前,业主“双过半”(人数或面积过半)才能调整物业费。新规降低了门槛,但一些业主疑惑的是,此举是否意味着业主在更容易降低物业费的同时,物业公司提价也更容易,只需“搞定”两成业主就可以申请提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同时,新规中提出的“菜单式”物业管理选择,也是大家议论的焦点。
「反对」
降低门槛助长物业暗箱操纵
8月5日,网友“Aquamarine”在东莞时间网“时间问政”栏目中说:“两成业主可代替所有业主行使变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权益,有些业主不愿意更改管理收费标准,怎么办?目前调整收费标准主要是物业服务企业,而且均为涨价申请。这样一来,更改物业费更容易了,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
不少网友表示,降低申请涨价的“门槛”给物业管理方提供了许多暗箱操纵的机会,从而损害其他80%的业主利益。一些业主认为,业主异议权一个业主都可提出,为何要设置20%?
而针对新规中提出的“菜单式”物业管理选择,南城新世纪豪园邓女士认为,“‘菜单式’会不会导致物管为了提高总体的物业管理收费,采取区别对待,迫使业主选择高收费标准?”
「支持」
降低门槛有利业主维权
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大型小区内的业主。南城一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市物价局这次出台的新规挺好的,两成业主就能申请变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这让我们业主更容易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没有业主将物业管理费提高吧?”
石竹新花园谢女士表示,“一分钱一分货,多少钱的物业管理费,就应该有多好的服务质量。当然,如果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定制不同层次的物业服务,这也挺好。”
「建议」
完善审议机制平衡双方利益
“除了申请提议之外,更重要的是决策通过的问题。我认为设立提议机制可以,但不能降低通过的门槛,仍需坚持‘双过半’的原则。此外,我认为广州实行有审计报告才能提请双过半审议的办法更好,这样等于给物业公司也设置了提议的门槛,能够更多地保障业主的权利。”广东省华南社区和谐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说。他认为还是要继续坚持“双过半”的原则,但要完善“双过半”的审议机制。
业主“violet1222”在网上提出,调整收费标准涉及服务质量、成本变化等方面,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应有平等机会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的权利。这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保障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此外,关于新规中提出的“菜单式”物业管理选择,东城赵女士建议,制定一个成型的“菜单式”物业管理标准,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收费,让业主自由选择,像在超市买菜一样。她很期待新规出台“菜单式”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