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赃又偷车店老板获刑

13.11.2015  11:23
戴某是一家摩托车修理店的老板,为了赚钱不仅收购赃车,甚至亲自盗车。近日,戴某被五华县法院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本报讯  戴某是一家摩托车修理店的老板,为了赚钱不仅收购赃车,甚至亲自盗车。近日,戴某被五华县法院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3月7日,黄某(已判刑)骑着刚刚偷来的一辆摩托车到戴某的修理店,想将摩托车卖给戴某,戴某提出要试车,于是两人共驾该辆摩托车上路。行至一小区时,两人“相中”了一辆未上防盗锁的女装摩托车,一起合谋将车偷走。事后,戴某付给黄某2500元,摩托车归了戴某。4月13日,黄某又偷得一辆摩托车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戴某。

  (曹彦 江育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