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嫖逮到同行被控收钱放人 收2份刑期不同判决

08.05.2015  11:21
陈军育入狱前。受访者供图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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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育入狱前。受访者供图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12年前一次执法,当时还是警察的陈军育在白云区良田镇一个偏僻的山庄抓嫖,抓到了三名公职人员嫖娼未遂,一年后却被指控擅自释放嫌疑人并以罚之名、行受贿之实,收了2.5万元好处费。然而法院却给了同一案号刑期分别为“九个月”“一年”的两份判决书。刑满释放3年后,陈军育持这两份判决书向广州中院申诉,该案启动了再审程序。日前,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案件前因

   抓嫖逮到同行

   民警被控收钱放人

  14年前,陈军育30岁出头,是良田镇派出所副所长助理。据2002年白云区检察院指控,陈军育于2001年3月27日晚当值时,带领值班干警在良田镇陈洞村“生生山庄”抓获张某某、王某、邹某某等6名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并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盘问,陈军育等民警发现,其中被抓的3名男子竟都是公职人员。陈军育声称,由于张某某(目前已退休)等两人来自公安系统,他于是按照内部规定将张某某移送回其单位接受处理,这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但检方称,当时在张某某的求情下,陈军育违反法律规定,对张等人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同时对有关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的犯罪问题不查处,并于当晚越权作出处罚决定后擅自将张等6人释放。随后,陈军育利用处理该治安案件的职务之便,采用收到罚款后不交回单位的方法,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币2.5万元。

   如何案发?

   另一民警犯案,他被“供出

  记者获悉,在对陈军育进行调查之前,办案机关正在对一名涉嫌利用工作之便到有关政府部门盗窃大量财物的民警进行调查。这个民警叫杨某武,他在2001年执法当晚,与陈军育一并执勤并参加讯问。

   说法不一

   他在扫黄案中收好处费

  2001年年底至2002年初,杨某武被抽调到白云区公安分局参与“打击六合彩专业队”工作。2002年10月,杨某武盗窃行为败露,在接受问讯时,交待出2001年3月在“生生山庄”扫黄案件中,曾向张、王、邹三人索要人民币3万元作为“好处费”。杨某武声称,陈军育从3万元“好处费”里收取了2.5万元,自己只得到5000元。

   未在该案中收取一分钱

  2002年11月某日,已经升职为派出所副所长的陈军育被警察带回调查。其坚称对杨某武收取“好处费”毫不知情,自己也没在该案中收取一分钱。

  庭审时,陈军育也坚称没有违规处理张某某等人,也没有越权作出罚款决定。

   离奇一审

   两天收到两判决,刑期不同

  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军育为受贿罪。法院没有开庭宣判,2003年8月11日,陈军育在看守所收到了(2003)云刑初字第397号判决书,但次日竟收到同一案号的另一份判决书。两份判决书唯一的不同之处是刑期,第一份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第二份则是1年。由于陈军育的上诉请求没有被及时转达,一审判决生效了。

  陈军育在看守所服刑直至2003年12月刑满释放。2006年底,广州中院立案受理了陈军育的申诉案,并由原审白云区法院进行再审。

   中院审理

   陈军育质疑公正,开庭受阻

  案件从2007年开始在白云区法院再审,先后组织过5次开庭,陈军育以法院不公开等为由拒绝到庭。2013年6月13日,白云区法院作出(2007)云法刑再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认为陈军育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回申诉处理。

  接着,陈军育及其律师提出上诉。时隔14年,该案于前日上午在广州中院二审,而陈军育认为只有全程网络直播并保证媒体旁听才能保障审判公正,故该案至今没能正式开庭。目前,该案尚未确定再次开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