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改革专项小组首次亮相 提七项改革任务

09.07.2014  05:21

  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专项小组之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下简称“纪检改革专项小组”)首次对外正式亮相。

  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纪检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黄树贤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透露,该专项小组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任组长,黄树贤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但是黄树贤并未透露小组是否还有其他副组长。

  据黄树贤介绍,纪检改革专项小组确定中央纪委副书记和相关同志各负责1个研究课题,并就各项改革任务在中央纪委机关内部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8个牵头单位分头抓好当前可立行立改的10项改革措施。

  纪检改革专项小组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出安排。《实施方案》已在6月30日获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

   纪检改革七大任务

  根据《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实施方案》共9个部分、17条。按照王岐山“坚持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抓起”的要求,《实施方案》起草组坚持“两不写”:一般性的举措不写;与改革关联性不强的工作不写。

  据黄树贤介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7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加强行政监察等工作。二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五是创造条件,加快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六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七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法规制度。

  黄树贤表示,在落实《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上尽量往前赶。《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均在本届中央纪委常委会任期内启动;由中央纪委机关作为牵头单位的改革项目,原则上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完成。

  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为“一把手”划定权力边界

  针对纪检体制改革七大任务的第一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对各地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一直是权力监督的难题。

  程文浩认为,解决这个难题需要多管齐下,关键在于优化权力配置。一是要为“一把手”划定权力边界和权力禁区,从制度上防止其插手财务管理、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微观事务;二是合理分解主要领导的权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一把手”大权独揽;三是推进“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促进其权力的公开运行。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畅通人民监督的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中纪委网站的开通、曝光台的使用就是一个很好地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举措。”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对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程文浩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列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将上述精神和原则具体化、可操作化。今后应当在纪委的人员编制、预算财务等方面逐步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作用和决策权,从而在各个方面减少地方纪委所受到的掣肘和制约。”程文浩说。

  周淑真认为,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首先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方面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从自身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另一方面强调纪委监督责任,从外部加强对权力的监控,职责所在,责无旁贷,这是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保障。

  “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制度化还需要形成一定制度机制,比如对于案件的举报和查处,纪委在向同级党委汇报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汇报,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周淑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