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2014年3月1-15日)
17.05.2014 05:17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月5日,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李克强说,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提出,要“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具体内容是:
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区别情况,分类推进,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更多释放改革红利。
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政府工作报告》其他部分,也部署了相关改革任务。
二、金融体制改革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由1%扩至2%。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这是自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的第三次扩大。此前,2007年5月21日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由0.3%扩大至0.5%,2012年4月14日又由0.5%扩大至1%。
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确定。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透露,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并报国务院同意,目前已确定5个民营银行试点方案。试点采取共同发起人制度,每个试点银行至少有2个发起人,同时遵守单一股东股比规定,分别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下一步银监会将依法对发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再正式提交筹建申请。待第一批试点取得经验,并总结评估后,再逐步推进。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筛选标准主要有5条:一是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二是有办好银行的股东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具体条款。四是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即“生前遗嘱”。
三、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
三部委发布钢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修编发布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于2014年4月1日期施行。新发布的《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节能减排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长流程)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项目审批核准;企业环保核查、节能评估等。新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六类。指标体系适用于通用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和行业准入等资源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管理需求。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多部门联合推进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近日,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是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高度,加快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指导意见》强调,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各方参与,重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公益性,引导保险公司重视社会效益。要努力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养老服务水平和保险经营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格局。《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民政、保险监管和老龄部门要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鼓励以省级为单位,由民政、保险监管和老龄部门共同制定统一投保的指导意见。要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实施等级费率和经验费率。各级民政和老龄工作部门要把建立养老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加强养老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借助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经验,最大限度地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五、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4月1日起AA类企业可享受对韩贸易通关便利。3月7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二轮中韩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确定,中国海关与韩国海关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AEO互认安排,联合对双方AEO企业提供通关便利。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从而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关分别与新加坡(2012年)、韩国(2013年)、中国香港(2013年)海关签署了3个AEO国际互认安排。
六、地方改革
天津市将放开“六类公共服务”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据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天津市日前放开“六类公共服务”,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政府购买的六大类服务内容是: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事项;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监督、评估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财政部门拟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
青海省首批“三规合一”试点县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提高青海省城乡规划,统筹建设发展,2014年起,青海省正式启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并于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等三县为青海省首批“三规合一”试点县。据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介绍,试点工作将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控制、部门协作的要求,以城乡规划为基础、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实现县(市)一张图,县(市)域全覆盖。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全面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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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4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