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2014年5月1-15日)

23.05.2014  18:11

   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建设

  5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会议认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向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既可以有效激发内需潜力、带动扩大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会议指出,要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创新驱动,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促进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一是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鼓励设立工业设计企业和服务中心,发展研发设计交易市场。二是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加快标准化设施应用,推进第三方物流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三是提高信息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工业生产流程再造和优化。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社会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四是推广制造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创新抵押质押、发行债券等金融服务。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知识产权等咨询服务。五是鼓励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大力培养生产性服务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有序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完善财税、土地、价格等相关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尽快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为生产性服务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金融体制改革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意见》从九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一是紧紧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激发创新活力,拓展资本市场广度深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资本形成和股权流转。二是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三是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发展适合不同投资者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四是培育私募市场。五是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六是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七是扩大资本市场开放。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逐步提高证券期货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八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健全市场稳定机制,从严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证券期货监管转型。九是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

  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通知》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规范性意见。《通知》逐项界定并规范了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投融资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通知》强化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要求,规范了会计核算和资本计量要求,设置了同业业务期限和风险集中度要求,强调了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通知》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业业务开了“正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国务院同意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最近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收入分配政策与规划、产业、价格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整体推进改革总体方案与部门专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会商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改革。

   四、价格改革

  两部委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企业可全面自主定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等。《通告》提出,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同时,为切实保护用户权益,文件对电信企业资费方案设计、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此外,《通告》还废止了涉及电信资费审批的相关文件。

  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通知》提出,在控制日均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同时公布,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根据《通知》,当前针对每个具体品种规格低价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将被取消,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形成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五、促进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建设

  工业信息化部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经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向各地下达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具体淘汰任务为:炼铁1900万吨、炼钢2870万吨、焦炭1200万吨、铁合金234.3万吨、电石170万吨、电解铝42万吨、铜(含再生铜)冶炼51.2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11.5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505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重量箱、造纸265万吨、制革360万标张、印染10.84亿米、化纤3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2360万千伏安时、稀土(氧化物)10.24万吨。

   六、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海关总署扩大“属地申报 属地放行”通关模式范围。5月1日起海关总署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范围,由AA类企业扩大至A类企业,适用该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将由2948家扩大至33540家。

   七、地方改革

  上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将本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将由此前的新农保5档和城居保10档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2档,个人缴费水平从500元到3300元不等,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重庆市发布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日前发布的《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提出了近期重庆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和量化目标,要求通过3至5年扎实推进,三分之二国有企业将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意见》提出要建立由市场决定的企业国有资本进退和补充机制,依法依规放开各种准入限制,建立起国有企业资本的市场化补充通道,以及企业国有资本按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管理要素市场化,健全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融合的运转机制,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全面覆盖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体系。《意见》还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作出了规定。

  辽宁省力推“个转企”,提出税费扶持等三方面举措。辽宁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规定辽宁省今后将从准入服务、税费扶持、金融扶持三个方面来支持“个转企”。在准入服务方面,原个体工商户可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对个体工商户转为有限公司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的限制。在税费扶持方面,“个转企”后属小型微利企业的(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金融扶持方面,各金融机构对持《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的“个转企”企业积极给予贷款支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现金流等特点,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创新还款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型微利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