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后市政府将设工作部门32个

30.07.2014  20:42
改革后茂名市政府将设工作部门32个,其中组建的部门6个。24日,记者从全市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上获悉,茂名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全面铺开。本轮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提升各部门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改革后茂名市政府将设工作部门32个,其中组建的部门6个。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纳入《茂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的一律不得实施。3年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以上。

24日,记者从全市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上获悉,茂名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全面铺开。本轮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提升各部门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茂名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共分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抓好组织实施四部分。改革后的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32个,其中组建的部门有6个。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方案》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社会和基层活力。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没有纳入《茂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的一律不得实施。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与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

方案》要求改善政府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政府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3年内,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以上。此外要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也是本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方案》要求今年底前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工商质监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设32个工作部门,其中组建的部门有6个。此前,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建完成。根据《方案》,接下来还将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

这次改革还对如下部门进行了调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规格暂保留正处级,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市畜牧兽医局的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为市农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方案》要求结合编制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同时要求规范机构设置,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严格规范各类机构设置,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改革,推行审批权与监管权分离制度。

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县镇政府和经济功能区功能。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方案》要求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中央、省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不得突破,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落实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须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再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的实名制管理流程,从源头上把好编制使用关。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严肃改革纪律,确保顺利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相关链接组建整合撤销部门

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局。划入市物价局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及规划职责,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局,挂市粮食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物价局。

组建市城乡规划局。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的市城乡规划局单独设置,划入城乡规划的相关职责。

组建市商务局。整合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相关职责,组建市商务局,挂市口岸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的综合管理,整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的职责,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市体育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体育局。

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整合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市食品安全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药品管理职责,划入市经信部门的酒类流通监管职责,划入市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部门的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的流通监管职责,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